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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鸡类产物下月起禁止贸易
从国家商务部获悉,从今年11月1日起,部分旧家电、废旧物品、仿真枪支以及冻鸡翼尖、鸡爪、鸡肝等鸡杂碎产物的加工贸易业务将被禁止。 除国家明确禁止进出口的产物外,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还将为种植、养殖等出口产物而进口的种子、种苗等不易监管的产物,部分废机电、废料、旧机电产物,仿真枪支以及冻鸡翼尖、鸡爪、鸡肝及其他鸡杂碎等产物收录其中。商务部有关人士介绍,调整主要针对国产资源充足、但对环境污染严重以及海关不易监管的产物。对已经商务部门审批并已在海关备案的、涉及此次调整和更新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准予其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有效期为1年,加工贸易手册到期后不予延期,产物不得内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