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水服务费”之争的回顾与反思(一)
2006年9月13日,消费者王子英(北京元坤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到北京湘水之珠酒楼用餐,自带一瓶白酒,被酒楼收取100元开瓶服务费,随后将酒楼告到海淀法院。
2006年9月下旬,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领导主动和湘水之珠大酒楼取得联系,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介绍相关法律知识,推荐专家和律师提供咨询。湘水之珠大酒楼提出返还王子英200元进行和解,被其拒绝。
2006年12月21日,这起京城首起“酒水服务费”官司在海淀法院开庭,法院认为“酒水服务费”属不当得利,判酒楼全额返还王先生100元,一审判决支持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2007年1月5日,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就“自带酒水”问题发出通报,提出自带酒水收取的是服务费,而不是“开瓶费”;要求餐饮公司要坚持“明码标价”原则;对于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公司对自带酒水是否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等问题,建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007年1月23日,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召集全国各省市餐饮行业协会负责人汇聚北京,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讲座、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认真研讨“自带酒水”等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对餐饮业合法权益的认识问题,提出收取酒水服务费要合情合理,并和全国35家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向全国餐饮公司发出倡议:对能否自带酒水和是否收取酒水服务费问题,应与消费者协商解决。
2007年2月,湘水之珠酒楼向北京市一中院提出上诉,认为提供的菜谱中已标明了自带酒水收费的规定。
2007年2月16日,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对于餐饮行业收取酒水服务费引发司法诉讼问题的函》,介绍了行业相关情况,反映了一审判决结果引发的诸多矛盾和争端,表明了协会的意见及立场。
2007年3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这起案件,但未当场做出判决。
2007年3月9日,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秘书长冯恩援接受一中院主审法官的约见,就自带酒水和收取酒水服务费问题再次表明了行业协会的意见及立场,向法院提供了详实的文字资料。
2007年3月28日,北京市一中院邀请精品欧美乱码久久久久久1区2区、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听取协会意见。
2007年6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终审维持了消费者获赔100元的胜诉结果,但修改了一审判决的裁决理由。北京市一中院明确宣布:“湘水之珠酒楼没有事前明示消费者收取开瓶服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及公平交易权。”
供稿:中国烹协专家委